[chapter:1 前言]
大家好哇,叕是我千芹,本篇是《色情》导读的最后一篇。
一路走来……不对不对,这是前言,不是结语,首先依然感谢你打开了导读其五,还差一点点()就读完《色情》了,加油!其五谈的是第二部分剩下的四篇研究和结论,其中就有其一提到的乱伦,挖的坑终于要填了,啊哈哈,而且也会谈到更多的哲学内容。话说,有没有朋友等导读更新等不及,自己跑去看原著的呀?经过四篇导读的洗礼,我觉得就算我不写导读,大家应该也会读完《色情》,因为养成习惯了嘛,理解力和耐心都提升了,这就是读书的好处哦!
所有研究谈的都是色情,剩下的四篇和前三篇有关系,但不算特别大,简单说一下这四篇研究可能会用到哪些前面提过的内容:生死循环、奢侈浪费(挥霍)、基督教、暴力是无声的。差不多就这些,也算简单复习啦。
就酱,导读其四正式开始。
[newpage][chapter:2 研究四 乱伦之谜(1)]
2.1 引入 以上内容来自hlib.cc。更多中文H小说尽在hlib.cc。
研究四的来历:原载于《批评》杂志第44期(1951年1月),题为“乱伦与动物向人的进化”。——译注
研究四谈的是乱伦,我不能说这篇研究彻底说清楚了乱伦,只能说在《色情》一书的理论框架解释了乱伦,然后谈了下乱伦禁忌的价值,此外这篇研究大部分都是围绕《亲属关系的基本结构》来谈的,但也不是让你去读这本书,研究里有很多文本会介绍其中观点。
2.2 原文+导读
在1949年出版的巨著《亲属关系的基本结构》(2)一书中,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试图解决“乱伦”问题,尽管书名有些狭隘。其实,乱伦问题的提出是在家庭范围内的:通常是亲等关系,准确地说是亲属关系的形式,决定反对性关系或反对两人婚姻的禁忌。相对而言,对亲属关系的限定意味着从性关系的角度去看一个个体对于另一个个体来说是何种身份:这两个人不能结婚,那两个人可以结婚,这种堂表兄弟姐妹关系最终可以给出具有特权的指示,甚至往往排除掉其他一切婚姻。
如果一上来就思考乱伦问题,我们就会对禁令的无处不在印象深刻。无论以何种方式出现,人类整体都有禁令,只不过禁令的形态不同。在某一地域,这样一种亲属关系是遭受禁忌打击的:一个堂表兄弟和一个来自父亲的姐妹家的堂表姐妹之间的婚姻是遭到禁忌打击的。而在其他地域,这样的婚姻反而是受到青睐的,两兄弟——或两姐妹——的孩子则不可以结婚。在文明程度最高的民族里,孩子与父母、亲兄弟与亲姐妹之间的关系受到限制。但是,古代民族的普遍规律中,我们发现对个人有各种明确的分类,决定了性关系是被禁还是符合规定。 以上内容来自hlib.cc。更多中文H小说尽在hlib.cc。
「乱伦研究的一个难点就在于如何理清混乱的亲属关系,就比如上段提到的堂表兄弟和父亲的姐妹家的堂表姐妹,分清楚这些身份就让人头晕,所以我建议不要分清,因为《色情》中乱伦之谜的答案和色情理论有关,就算搞不清什么堂表姑侄也可以看懂,当然我后面还是会解释的。」
另外,我们必须分开考虑两个情况。列维-斯特劳斯在题为“亲属关系的基本结构”的著作中思考的第一种情况就是,血缘关系的确切形态是决定婚姻可行性与不合法性规则的基础。第二种情况(列维-斯特劳斯并没有放进出版作品里),列维-斯特劳斯称其为“复杂结构”,在这种情况中,配偶的决定取决于“其他机制,经济的或心理的”。尽管个体关系类别没有改变,但是禁止结婚的类别依旧存在,在妻子必须由人选定的类别(即使不是严格选择的,也是按照喜好选择的)中起作用的就不再是习俗。这与我们所了解、有体验的情况相去甚远,但是列维-斯特劳斯认为,不能单独考虑“禁忌”,禁忌的研究不能与对禁忌有所补充的“特权”的研究分开。或许正是因此,他的著作题目没有选用乱伦这一名称,而选择了禁忌与特权(异议与规定)作为题目来指代这一不可分的体系——尽管有些模糊。
「第一种情况是完全按照血缘划分合法性,第二种情况则允许存在其他机制来制定乱伦标准。」
2.2.1 针对乱伦之谜的连续回答
列维-斯特劳斯将自然状态与文化状态对立起来,几乎与通常将动物和人对立起来的方式相同。这促使他就乱伦的禁令(当然,同时他也想到了作为补充的异族通婚)说道:“幸亏有乱伦的禁令,通过禁令,尤其是在禁令中,从自然向文化的过渡得以完成,乱伦的禁令构成了过渡的根本过程。”(3)那么,在对乱伦的恐惧中就会有一个让我们为人的要素,如果在为人的东西中加入动物性,那么从中引发的问题就会是人本身的问题。因此,我们自身就会完全与决定息息相关,决定让我们反对性接触的含糊不清的自由,反对自然的、无系统阐述的“动物”生活。以语言表述出来的话,很可能会透露出人类极端的野心,即把人类想理解自身的欲望与对自身的认识相连的野心。甚至很有可能,面对如此久远的需求,列维-斯特劳斯承认自己没有发言权,并强调自己的言论是谦虚的。但是,哪怕最微小的过程中所出现的人类需求——或冲动——都无法始终受到限制,他极具野心想要解决乱伦之谜,且颇具天赋:他的意愿在于揭示出至今为止一直隐秘的东西。另外,如果过去某个过程完成了“从自然向文化的过渡”,那么揭示过渡意义的这个过程本身,最终不是也具有一种非凡的意义吗? 以上内容来自hlib.cc。更多中文H小说尽在hlib.cc。
「从自然中诞生的人类妄图脱离自然,这就是人类极端的野心,乱伦禁忌是这野心的表现形式之一。」
说实在的,我们必然要立即谦卑起来: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向我们转述了在他研究道路上先于他的那些人的错误观点!这些失误完全无法鼓舞人心。
「先讲错误观点。」
目的论理论赋予禁令以优生学的意义,也就是要防止人种因血亲之间结婚而受到影响。这一观点有不少赫赫有名的捍卫者(比如路易斯·亨利·摩尔根[Lewis H. Morgan](4))。理论在近期才得到传播,列维-斯特劳斯说:“在18世纪之前,任何地方都没有这一说法。”(5)但是,这一理论依然非常普遍;如今这是最常见的说法,大家都相信乱伦生出来的孩子会有先天缺陷。这种轻信没有任何科学观察报告证实,只是在一种粗浅的情感基础上产生的,却是根深蒂固的。
「《色情》于1957年出版,我们不去争论“乱伦是否会导致先天缺陷”,但我们可以看到巴塔耶大师对于这个观点是持否定态度的——这种观点只是在粗浅的情感基础上产生的,但却根深蒂固。」 以上内容来自hlib.cc。更多中文H小说尽在hlib.cc。
对某些人来说,“乱伦的禁令只不过是情感或内心倾向在社会层面的投射或反射,人的本性完全足以解释这些情感和内心倾向”。即平时人们所说的,本能的反感!列维-斯特劳斯则完美地给出了反证,即由精神分析学所揭示的:(梦或神话所突出的)普遍存在的乱伦关系的强迫观念。如果说过去没有这样的强迫观念,那么禁令又有何必要如此庄重地表达出来?这类问题的解释在根本上有弱点:动物身上并不存在乱伦的禁忌,这是建立在人类生活之上的各种变革的结果,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并不单纯是天经地义的。
「将乱伦禁忌解释为本能的反感,这一观点的弱点在于动物身上并不存在乱伦禁忌。」
其实,历史的解释可以回应这一评论。
麦克伦南(McLennan)(6)和斯宾塞(Spencer)(7)在优生实践中发现,尚武部落在优生实践中将这一习惯作为习俗固定下来,在这些部落里,俘获是获得妻子的正常方式(8)。涂尔干看到,对于部落成员来说,部落的血,即女人的经血也是塔布「禁忌」,禁忌让她们拒绝本部落的男人,而对其他部落的男人则无所禁忌。这样的阐释在逻辑上令人满意,但是其缺陷在于,如此建立的关联脆弱、武断……(9) 其实可以将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猜想与涂尔干的社会学理论结合起来。弗洛伊德的猜想是,动物向人进化之初,有着所谓的兄弟弑父一说:弗洛伊德认为,互相嫉妒的兄弟共同维持、遵守着禁忌,即父亲保证母亲或其他姐妹为其专有,禁止兄弟触碰。其实,弗洛伊德的神话引入了最超越常规的推测,然而与社会学家的解释相比,他的推测的好处在于解释了现行的烦恼,列维-斯特劳斯以愉快的口吻写道(10):“他成功地对禁忌的当下而非文明开端进行了思考:在历史上,有关对母亲或姐妹的欲望、弑父以及儿子的懊悔,也许找不到任何占有一席之地的事实或事实的整体与之对应。但是,这或许以象征的方式表达了一种既持久又古老的愿望。这一愿望具有魅力,这一愿望具有改变毫无意识的人们的思想的力量,正是因为这一愿望所唤起的行为从来没有付诸实践,因为文化始终、处处都在反对这一愿望……”(11)
「将乱伦禁忌解释为女性的经血为禁忌,这个禁忌使得她们拒绝本部落的男性,但不拒绝其他部落的男性,巴塔耶大师认为这个解释的缺陷在于其脆弱和武断。而后巴塔耶大师认为可以将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猜想与涂尔干的社会学理论结合起来解释乱伦禁忌。」 以上内容来自hlib.cc。更多中文H小说尽在hlib.cc。
2.2.2 被禁婚姻与合法婚姻之间的明显区别具有受限制的意义
这些简短的解答中,有些杰出,有些平庸,所以必须慢慢地坚持继续研究。切勿因论据错综复杂而垂头丧气,因为这跟益智游戏差不多。
这的确是一个庞大的“考验耐心的游戏”,或许是要解开的最难的谜题之一。永无止境,而且必须要说,无聊得让人绝望:在列维-斯特劳斯的大部头著作中,几乎三分之二都用来细致研究古代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而想象出来的各式各样的男女组合,这个问题就是分配女人的问题,最终必须从不合逻辑的混乱中理出头绪,确定女人的地位。
不幸的是,此时,我也不可避免地要走进这种杂乱无章中;重要的是让对色情的认识走出黑暗,让其意义不再难以参透。
列维-斯特劳斯说:“同一辈分的家庭成员同样被分为两组:一组是互称‘兄弟姐妹’(无论远近)的堂表兄弟姐妹(平行表亲[cousins parallèles]),另一组是异性的(无论远近)旁系堂表兄弟姐妹(交叉表亲[cousins croisés]),他们以特殊叫法相称,他们之间可以通婚。”这就是一开始对一种简单类型下的定义,这一类型被证实是最根本的,但是有大量变种,因此引起了无穷无尽的问题。另外,这一基础结构中所给出的主题自身也是一个谜。“为什么要在同性和异性的旁系表亲之间划一道界限?这两者之间的远近关系在两种情况中不是相同的吗?然而,两者在明显的乱伦(平行表亲被类比为兄弟和姐妹)和可能的,甚至是受推崇的婚姻(因为交叉表亲常以潜在的配偶的名字相称)之间大相径庭。两者的区分与我们对评判乱伦的生理标准不可调和……”(12) 以上内容来自hlib.cc。更多中文H小说尽在hlib.cc。
「我原先打算解释一下平行表亲和交叉表亲的意思,但发现实在太难了,很容易就找到大量变种,所以换一种方式来解释:假如你是男性,你的父亲有一个兄弟和一个姐妹,那你父亲的兄弟的女儿就是你的平行表亲,而你父亲的姐妹的女儿就是你的交叉表亲,你不能和你的平行表亲通婚,但可以与你的交叉表亲通婚(实际不可以,但和平行表亲相比,交叉表亲更容易接受)。」
自然,事物在各种意义上都会变复杂,这经常是看似任意的、无意义的选择;然而,在各种不同的变种中,还有一种歧视拥有了具有特权的价值。并非只有交叉表亲与平行表亲相比具有相当普遍的特权,而且母系交叉表亲与父系交叉表亲相比也具有特权。我只是尽我所能表述确切:我叔伯的女儿是我的平行表亲,在我们所参照的这个“基本结构”的世界里,有很多的可能性让我既不能跟她结婚,也不能合法地与她发生性关系,我将她视为我的姐妹,而我也称她为姐妹。但是,我的姑妈(爸爸的姐妹)的女儿,作为我的交叉表亲,与我的舅舅的女儿是有所不同的,尽管后者也是我的交叉表亲:前者就是我所说的父系表亲,后者是母系表亲。我明显可以自由地与前者或后者结婚,在古代很多社会中皆是如此。(另外,在这种情况下,很可能前者,也就是我姑妈的孩子同时也是我舅舅的孩子;事实上,这个舅舅很可能娶了我的姑妈——在一个交叉表亲结婚不受次要规定约束的社会里,这种情况是稀松平常的——那么,我就将我的交叉表亲称为双系的。)但是,也有可能我与这样的堂表姐妹之一结婚对我来说是乱伦而被禁止的。某些社会允许与父亲的姐妹的女儿结婚(父系),而禁止与母亲的兄弟的女儿结婚(母系)(13)。但是,我的这两个堂表姐妹的处境就不平等了,前者与我之间有禁忌的可能性会提高,而如果我想跟后者结婚,有禁忌的可能性就小很多。列维-斯特劳斯说:“如果去考察这两种单系的婚姻形式,就会看到,后者比前者的数量要大得多。”(14)
「现在我们要讲的更复杂一些,除了刚刚说的平行与交叉表亲外,还有父系和母系表亲之分,上一段共有三种表亲(假设你为男性):A-父亲的兄弟的女儿;B-父亲的姐妹的女儿;C-母亲的兄弟的女儿。其中A是你的平行表亲,BC都是你的交叉表亲。A和BC相比,与BC结婚要比与A更好接受。B和C相比,与C结婚要比与B结婚更好接受,不过这些判断在不同地域可能会逆转过来。」
以上就是首先作为禁止婚姻或准许婚姻基础的血亲关系的主要形式。
「即前文的第一种情况——血缘判断乱伦。」 以上内容来自hlib.cc。更多中文H小说尽在hlib.cc。
显然,以此方式明确各种形式之后,反而更让人一头雾水。这些有区别的亲缘关系形式之间的差异是流于形式的,毫无意义,而且,我们远没有明晰将我们的父母及姐妹与其他人对立起来的明显特征是什么,而且相同的形态根据不同的地域会有完全相反的结果!原则上,我们要在关系被禁止的人的特性中——在道德行动的意义上,在他们的相互状况中,也就是在他们的关系中,在这些关系的特质中——探究禁忌的理由,但是,这又促使我们改变方向,不再走这条路。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本人也说,对于社会学家来说,这样的武断备受指责是多么令人宽慰的事。他说:“在向他们(社会学家)提出同性旁系子女与异性旁系子女之间的区别的谜题之后,再加上母亲的兄弟的女儿(15)和父亲的姐妹的女儿之间的区别的谜题,他们就难以忍受了……”(16)
可事实上,列维-斯特劳斯指出谜题具有错综复杂的特点,是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要做的是,找出原则上没有太多意义的那些区别在何种程度上反而会影响结果。如果某些有区别的类别起作用,引起某些结果变化,那么区别的意义就出现了。列维-斯特劳斯指出,在古代制度的婚姻中,一种分配女人的交换体系在起作用。获得女人等于获得财富,其价值甚至是神圣的:所有女人所构成的财富的分配,是生死攸关的大问题,必须有规则与之对应。表面上看,与现代社会中的婚姻状况相似的无政府主义是无法解决这一难题的。在只有首先对权利进行确定的交换制度下,才能向需要女人的男人公平地分配女人,尽管有时并不顺利,但多数情况下非常顺利。
「巴塔耶大师的意思是我们只考虑血缘关系是很难得到真正答案的,必须透过血缘关系直达本质——女性在古代等于财富,古代的婚姻实质是分配财富,所以我们应该去思考分配财富机制。」
2.2.3 异族通婚规则、女人赠予以及将女人分配给男人的规则的必要性 以上内容来自hlib.cc。更多中文H小说尽在hlib.cc。
我们无法轻易盲从古代社会的逻辑。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缺乏紧张感,充满大量无限的可能性,我们无法想象在那些由敌意分离开的有限族群内与生命息息相关的紧张感。需要下点功夫才能想象古代社会的人为了保障规则而忧心忡忡。
因此,我们必须避免将其想象成一种与我们如今为了获取不正当财富所做的交易相似的不正当交易。哪怕在最糟糕的情况下,将分配女人想成“买卖婚姻”,也与原始社会的事实相去甚远。原始社会中,交换不同于我们如今这种狭隘的只遵循利益规则的活动。
「作为现代人的我们很难和古代人的想法达成一致,但我们可以明确的是——古代人分配财富的方式绝不像现代那样狭隘地只遵循利益规则去交换一般。」
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将婚姻这一制度的结构重新放入使古代人口兴旺发达的交换的整体运动中。他借来“令人钦佩的《赠予的研究》(Essai sur le don)(17)一书的结论”。他写道:“在如今看来成为经典的这一研究中,莫斯首先力图指明,在原始社会中,交换并不以交易的形式出现,而更是一种相互赠予;其次,与我们当前社会相比,在原始社会中,这些相互赠予占有更加重要的地位;最后,这种交换的原始形式并非只具有经济特征,且经济特征并非主要特征,而是莫斯以‘整体社会事实’(un faitsocial total)(18)这一称呼完美地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原始形式,也就是说,同时具有社会和宗教、巫术和经济、实用和情感、司法和道德的特征。”(19)
「在古代,交换并非交易,而是一种相互赠予,而且这种相互赠予的主要特征不是经济特征,这种交换同时涵盖了宗教、巫术和经济、实用和情感、司法和道德——整体社会事实。」 以上内容来自hlib.cc。更多中文H小说尽在hlib.cc。
这种始终具有仪式特征的交换受到一种慷慨原则的支配:某些财产不能用于普通的或是实用性的消费。这些通常是奢侈财产。事到如今,奢侈财产在根本上依旧是仪式生活的重要部分,专门用于赠礼、招待、节日祭典;其中之一就是香槟。香槟只有在某些场合才会喝,根据规则,香槟都是赠予的。当然,喝掉的整瓶香槟都是交易的对象:这些香槟是要付钱给生产者的。但是,在喝的那一刻,付钱的人只喝下了香槟的一部分;这至少是支配财产消费的原则。这里,财产的本质就是祭典的本质,出现这类财产本身就指明了一个与众不同的时刻,不是日常随意的某个时刻。另外,这种财产的目的是回应某种深切的期待,“必须”或“应该”如流水般汩汩流淌,更确切地说是无节制地流淌。
「古代的交换具有仪式特征,用于相互赠予的财产通常是奢侈财产,而且是以一种「挥霍」形式交换出去的,这就和第一部分谈到的“奢侈的浪费:挥霍”联系上了。」
列维-斯特劳斯的论题源于这一考虑:娶自己女儿为妻的父亲和娶自己姐妹为妻的兄弟,两者与从不邀请朋友、在自家酒窖“自斟自饮”的香槟所有者相似。父亲必须将女儿、兄弟必须将姐妹作为财富纳入仪式性的交换流程中:他必须将其作为礼物赠予,但是交换流程意味着在某一既定场所要遵守一整套规则,就像游戏规则一样。
「在古代,作为财产的女性毫无疑问是奢侈财产,那就必须按照仪式性交换将女性赠予给其他人。」
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按照原则,对支配这一交换体系、一部分避开了严格利益的诸规则进行表述。他写道:“礼物立刻就被交换成了具有同等价值的财产,或是由受益者接受,受益者在日后时机到来时会反赠礼物,且反赠礼物的价值往往高于之前的礼物,不过又让其获得了日后收到新赠礼的权利,新赠礼的价值又会高于前次奢华的礼品。”(20)就这一问题,我们尤其要记住,这些活动的开放性目的并非“获取经济利益或好处”。有时,假装慷慨甚至会破坏赠予的物品。单纯简单的破坏明显将巨大的威望强加在他人身上。奢侈品生产的真正意义在于展现拥有者、接受者或赠予者的荣耀,而奢侈品生产自身也是对有用劳动的破坏(这与资本主义恰恰相反,资本主义则是将新产品所创造的劳动成果逐渐积累下来):某些物品被用于仪式性的交换,从而得到认可,被从生产性消费中抽取出来。 以上内容来自hlib.cc。更多中文H小说尽在hlib.cc。
「相互赠与(交换)并非是为了获取更多经济利益。」
如果我们要讨论交换婚姻,就必须强调这种与唯利是图——与讨价还价、利益计算——相反的特征。买卖婚姻本身也具有这种营利性的特征。列维-斯特劳斯说:“这不过是莫斯所分析的基本体系的一种形态……”(21)这样的婚姻形式的确与我们现在社会中能够看到人性光辉的男女自由婚姻相去甚远。但是,这些婚姻形式也并没有将女人贬低到贸易与计算的层面,而是将其纳入祭典范畴。以婚姻形式被赠予的女人的意义,其实与我们习俗中的香槟酒相近。列维-斯特劳斯说,在婚姻中,女人的形象并非“首先(作为)社会价值符号”出现,而是“作为自然的刺激物”出现。(22)“马林诺夫斯基曾指出,哪怕是在婚后,在特罗布里恩群岛(les Trobriand)上,男人用马普拉(mapula)支付给女人,相当于以回献(contreprestation)的方式补偿女人为其提供的性满足……”(23)
「将女性赠予出去没有将其贬低到单纯的算计层面上,反而更像是祭典里的祭品(自然的刺激物)。」
这样,女人似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