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鳞岂是池中物全+ 外传暂全+名家评论 - 80

2009年08月02日14:248830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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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鳞杂谈】41-45作者:Interna

                       金鳞杂谈之四十一 五谈冯洁

  五谈冯洁。

  为什么要喋喋不休地谈冯洁?

  我在《金鳞杂谈》之二十四「细数群芳」里谈到:

  一部好的长篇小说,必定会依托着许许多多的人物与事件围绕着主题而展开其故事,其中会有若干相对而言带点「独立性」的章节或内容,成为全书的最出彩的几场「重头戏」,其中有些人物也会成为「主要人物」。

  一部长篇小说,要想写得好,比人物、事件与场景更重要的是必须要有——矛盾。随着矛盾的提出、积累、深入、激化与解决,人物形象就鲜明了,「戏」也就带出来了。简而言之:矛盾的提出与解决,就是「戏」。同样的道理,矛盾愈是大,解决得愈是令人出乎意料赞叹不已、甚至拍案叫绝回味无穷,这「戏」就愈是精彩。对不对!

  前《金鳞》的「女一号」自然非如云莫属,她对侯龙涛不仅是产生过重大影响,而且作为「钦定」的「大老婆」和「后宫」里的「女当家」,而且仍在、而且还将继续发挥她的重要作用,这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请你且查一查,从「周年纪念」向侯龙涛传授「锦囊妙计」之后,至今(P198)已有五十四章,其间只有在P150送别龙涛时说了一句话,在P177侯龙涛辞职时有过一小段过场戏,在P191陪着老公去看了新居又接回了干女儿,除此之外就只有「无遮大会」上接受玉倩的「请安」了,然而除了地位依然尊荣之外,作为「戏份」而言,无疑是个配角。那么,这位「女一号」是不是真的被「冷落」了呢? 以上内容来自hlib.cc。更多中文H小说尽在hlib.cc。

  千万不要误解,错以为如云对于龙涛、甚至对于《金鳞》故事已经不再重要了,决不是的,也决不会的。

  你只需留意,就在七天「无遮大会」开始后的第五天,侯龙涛就已经能在十几个女人(其中还有三位日本来的「客人」)的说笑环视之下,照样可以将向来娇惯尊贵的「张大小姐」抱在怀里旁若无人地把玩了(侯龙涛只要美女在怀——我不说你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也就不难想象得到,如云对于引导玉倩自己最终完成从「金枝玉叶」到死心塌地甘作「爱奴」的根本转变,达到使「涛哥哥」真正能对「倩妹妹」随心所欲予取予求、叫做什么就做什么、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一切都要按照「后宫」的规矩、都要服服帖帖乖乖儿的听话的地步,做过多少工作,起着多大作用了。

  从玉倩的这种在群众场合众目睽睽之下,听凭爱人抱在怀里的驯顺表现中,我们应当理解,对于作威作福惯了的干部子女来说,这并不是单靠「想通了」就能够自然具备、并且做得自然而然的,同时也不难看出,不仅如云作为「后宫」之「帅」的地位是无可置疑的,而且她的能力也是无人能够替代的。

  再例如,冯云「跟如云她们在一起混了短短的几天时间,已经能从一个和以前完全不同的角度欣赏女人的身体了,她们不再是单纯的同性,包括自己的外甥女和抚养自己长大的堂姐(P198)」。

  这里冯云所谓的「从一个和以前完全不同的角度欣赏」,就已经不是简单的「服服帖帖乖乖儿的听话」、心甘情愿地做好「爱奴」了,也不只是悉心钻研承欢技巧、努力赢得爱人的欢心了,而是已经进入了性心理学与升华到了人体美学的理论思考的范畴、而且是完全主动地与自主地进行的了。

  如果说,对于前两者,如云是一名导演和工程师的话,那么对于后者,如云就是一名研究员、一名教授了。是非曲直在此姑且不论,她的水平与能力则是明摆着的事实,这也是茹嫣和莉萍所达不到、或是未曾达到过的高度。

  「后宫」里面,美女如云,个个聪明伶俐,令人眼花缭乱,而且少女求爱,熟妇求奸,思想观念一个比一个前卫,正常的生理需求谁也不比谁更弱,健康的心理欲望谁也不比谁更差。

     侯龙涛不是在观赏模特儿大奖赛,不是在颁奖后就可以「Bye,Bye」的,他是在极其具「体」地管理着自己的「后宫」,更何况「凸」与「凹」的数量严重失调,供需矛盾极其的突出!如果没有许如云的凝聚力、镇摄力、人格魅力、驾驭能力、聪明才智与牺牲精神,你能够想象这个「后宫」还能有安定团结的存在可能吗!

  在这种实际情况下,就需要强调精神对物质的反作用了。 以上内容来自hlib.cc。更多中文H小说尽在hlib.cc。

  在整个《金鳞》的故事中,尽管月玲是第一个感知「一男多女」的客观存在的,但她只是从感性的立场上,以承认现实的心态来接受茹嫣在前的现实的;如云则完全不同,她是第一个也是最彻底的、从理性的「真爱不一定非得是在一男一女之间」的立场上,以只要求得真爱,何妨「多妻同侍一夫」的理念来指导自己的行为的,并继之以自己的努力与能力。

  如果单纯从感性出发,即使是如云,也不至于会说就是不喜欢「一夫一妻」的;但是如果要从理性出发,不管十四女总共有过多少种想法,陈倩说的「只要是你想跟涛哥好」,加上如云做的「遵循一条亘古不变的原则,就是尽一切努力取悦自己的男人」,就是整个「后宫」里的经典与信条,从思想上达到完全一致的高度统一。

  十四女得到了除《结婚证书》之外,作为「妻子」所能得到的一切。她们放弃掉的只是「婚姻」的外在形式,得到的却是「婚姻」应当具备的「性」和「爱情」的融合的实质。如云离婚前她有「婚姻」,「前夫从不寻花问柳,结果却又如何」;冯洁现在还保留着「婚姻」,可她「丈夫根本就不在乎她」,有了「婚姻」却又如何!

  如云的作用,主要还不是她有本领让侯龙涛对她个人着迷得如痴如醉如颠如狂,而是她能超越「后宫」之「帅」的职责与形式上的概念,在更高的思想意识形态的层面上,有效地领导着并牢牢地控制着整个「后宫」。

  但是,即使这样,对于整部《金鳞》故事来说,惟有「男一号」侯龙涛才是全书的「一号」,如云这「女一号」仍然是个配角。按照本文开篇所说,在如云内外原先铺陈的矛盾,基本上都已得到解决(主要的标志是方杰已死,侯龙涛已无后顾之忧),如云的能力和对《金鳞》故事的贡献,基本上都已得到很好的表现,那么如云的「戏份」逐渐减少就完全是合情合理的了。

  如果在后《金鳞》中再大量喧染如云在「后宫」生活里的所作所为,那么除了迎合部分读者的「可读性」之外,整部《金鳞》的文学品味也就有可能会益发地「俗」了。

  在这种背景情况下,以「美丽错误」作为契机,让冯洁隆重登场,从而使后《金鳞》以冯洁为「女A」角,另辟蹊径而全面展开,这不仅对于故事情节的发展是个重大举措,而且对于更加深入、更加深刻地发掘《金鳞》的思想意义与社会意义,有着更加重要的作用。

  为什么!

  因为围绕在冯洁内外而存在着的矛盾,不仅要比围绕在如云内外的更多,而且更大,而且情况更复杂,涉及层面更广、层次更多,涉及参与的人物也更多,成份更复杂,各方利益的冲突更大、更尖锐,斗争更激烈,而且社会意义更加深刻,特别是在探索研究「家庭、婚姻、爱情与性」的方面,在探索研究「死亡婚姻」与「情人现象」的关系方面,在探索研究「妇女解放」与尊重女人「(对自身身体的)自主」权利方面,在探索研究纷呈复杂的「平民百姓」的「婚外恋」与极个别的领导干部的婚外「逢场作戏」等等方面,都有值得着墨之处。 以上内容来自hlib.cc。更多中文H小说尽在hlib.cc。

  而且无论作者、读者及有关方面专家学者之间对于冯洁或许会有比对于如云更多的「值得商榷」之处,而且作者却仍旧可以依托冯洁,就像前《金鳞》依托如云一样地做到使了「情节」与「色情——『性欲方面表现出来的情绪』(摘引自『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的《现代汉语词典》)」互为表里,交相辉映,此起彼伏,此呈彼献。

  因为矛盾的提出与解决,就是「戏」。同样的道理,矛盾愈是大,解决得愈是令人出乎意料赞叹不已、甚至拍案叫绝回味无穷,这「戏」就愈是精彩。

  冯洁与「冯洁现象」的隆重登场,就为演绎这种「精彩」,提供了比如云更为充足与丰富的思想基础、表演平台与客观条件。

  如云对于「后宫」的思想控制,至少是为侯龙涛提供了继续「揽美」的可靠的精神支柱,免除了老公后顾之忧,从而至少是在客观上为冯洁与侯龙涛的「婚礼」铺平了道路。

  冯洁,也只有冯洁,也只能是冯洁,成为了取得侯龙涛授予的「爱妻」表记的第一人。

  套在冯洁左手无名指上的、镌刻有「爱妻冯洁 侯龙涛赠」字样的戒指,与文在十四个女人左屁股上的「爱奴」二字之间的差别,这是任何一个成年女人都很容易理解的。「后宫」十四女,包括如云、莉萍、冯云、陈倩、茹嫣等等在内——「不服」是不行的。尽管有可能在一切的实际方面都无丝毫差别,但至少在心理上的感觉,总是会有一点点儿不一样的。

  你觉得意外吗?

  你感到困惑吗?

  你是否有某些矛盾或问题解不开呢? 以上内容来自hlib.cc。更多中文H小说尽在hlib.cc。

  安下心来吧,耐下性子吧,五天一章慢慢的赏读后《金鳞》吧,后《金鳞》必将比前《金鳞》更加精彩。

  对于《金鳞》,P198的意义是非常重要的,我以为无论如何不应低估。

  P198的意义是重要的,不仅仅是对于《金鳞》,而且是对于《金鳞俱乐部》,甚至于是对于《金鳞》之外的当代社会。

  就在Interna说了:

  在后《金鳞》中,冯洁决不会是一个可有可无、无足轻重的人物,她将发挥更大的作用,而且是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冯洁在侯龙涛生活中的「身份」决不仅仅是位「情妇」,冯洁在侯龙涛心中的「地位」,如同「后宫」的「两条彩虹」作个比较,不说数一数二,也当名列前茅。

  之后,不到48小时,正在写作中的「五谈冯洁」尚未脱稿,就看到了P198,我真的非常高兴!

  谢谢Monkey!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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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讨论:侯龙涛为什么将正式的「爱妻」表记,第一个(暂且不说是唯一的一个)授予冯洁?

  注意:《金鳞杂谈》系由Interna原创,全部都始发于「我不知道中文论坛/ 藏经阁/ 金鳞俱乐部」

  

          金鳞杂谈之四十二 谈谈「石纯」

  谈谈「石纯」。

  在P178中,Monkey说过:「上一章中和玉倩好的男人是不是侯龙涛?这种问题也问得出来?想气死我吗?」但是,比这个问题更低级的是:刘纯是不是就是石纯?文龙是不是田东华派到侯龙涛身边来的「反卧底」?

  相比之下,以下这个问题,就是一个比较高级的问题了:

  石纯是侯龙涛的人,还是田东华的人?

  无论是用逻辑推理还是凭灵感猜测,它都能提高我们对《金鳞》的阅读水平与理解能力。 以上内容来自hlib.cc。更多中文H小说尽在hlib.cc。

  尽管Monkey在P185中说过:「石纯的真实身份很早很早以前就给出过,读者只需要从前文中找出来就是了,没必要左猜右猜的。」但是Interna查找了很早很早以前的内容,觉得仍有可供讨论的余地。

  请看P16「黑帮火并」:

  ……任婧瑶长着一张娃娃脸,显的可爱又清纯,又是大奶大屁股。当年侯龙涛一上高中,第一个想搞的就是她。可当时侯龙涛坚信「不叫的狗才咬人」,所以在学校里不显山不露水的。

  任婧瑶是一个「爱慕大哥」型的女孩,跟班上一个挺嚣张的男生好了。反正是自己的哥们,侯龙涛也就不追她了,再说还有别的女人可玩。高二那年的校运动会上,看到她蹲在地上做准备活动,宽松的运动裤向下褪了一点,露出一小段很深的臀沟,让侯龙涛非常想玩她的屁股,知道她已经和自己的哥们分手了,就又开始追她。可没过两天,她又和一个蹲了两年班的初三小痞子好上了,那个孙子被称为学校的老大。侯龙涛因为任婧瑶和他干了一架,还暗中找人把他逼的远走深圳,至今未归。

  陈倩的出现,让侯龙涛完全的放弃了任婧瑶……

  让我们来捋一捋这段「情节」。

  侯龙涛是在高一,认识的任婧瑶,他想同她好,但她「跟班上一个自己的哥们」好上了,正因为是「自己的哥们」,大家又都是同班同学,侯龙涛也就不追她了。

  侯龙涛是在高二知道她已经和「自己的哥们」分手了,就又开始追她,「可没过两天,她又和一个蹲了两年班的初三小痞子好上了」,这个「初三小痞子」显然不是前面所说的「自己的哥们」,这下侯龙涛就老实不客气了,不但「因为任婧瑶和他干了一架,还暗中找人把他逼的远走深圳,至今未归。」

  这一段叙述是作者的旁叙,但却是因为侯龙涛在「黑帮火并」中间,被「片刀架在脖子上」的时候,「没想到会在这种情形下和自己的高中同学碰面」而引发的倒叙,当时不但田东华尚属子虚乌有,侯龙涛自己的小命尚在瞬息之间,因此这段并不是专为田东华准备着的倒叙的置信度应为百分之百。 以上内容来自hlib.cc。更多中文H小说尽在hlib.cc。

  如是,那么上述的这个「自己的哥们」和那个「初三小痞子」,应该是不同的两个人。但由于是在同一所学校里上学,前者是小流氓侯龙涛(请参阅P35「旧恨新仇」中侯龙涛的中学生活)的「自己的哥们」,后者就更「被称为学校的老大」,因此他们两个人就分别都有可能在「北京市XXXX中学」的大门口「扛着棍棒、叼着香烟、摆出嚣张造型」而照相。

  在P184章中,石纯「把身份证和一张照片放在了桌上」给田东华看,只能证明自己就是你田东华「要找的人」,自己是在历史上与「北京市XXXX中学」以及任婧瑶有关联、有渊源的人。而站在读者的立场上却并不能就此判定这个「石纯」,究竟是十年前侯龙涛「自己的哥们」呢,还是那个「被他逼的远走深圳」的「初三小痞子」呢。

  问题的源头来自P83「忠诚测试」中,林文龙在情绪激愤之下向田东华泄露的一段「历史」,任婧瑶则依然是同一个任婧瑶,但是林文龙却将属于原先的「七哥」的「……俩人就说好了,公平竞争,让那女的自己选,不论她选了谁,另一个都不会记仇儿,结果我七哥胜出了」(隐匿了「反正是自己的哥们,侯龙涛也就不追她了」)这半段,拼接上了「三个月后,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法子,联合了大哥和六哥,愣是把七哥逼得走投无路,要远下广东」。

     由于这位「自己的哥们」和那位「初三小痞子」先后都同任婧瑶好过,所以拼得倒也看不出什么破绽。

  在任婧瑶和「初三小痞子」好上了之前,侯龙涛就「知道她已经和自己的哥们分手了」。无论侯龙涛是不是在逼走了「初三小痞子」之后,在另外的事情上又「把七哥逼得走投无路,要远下广东」,总之其间实实在在是有两个人的。

  林文龙将这两个人的故事拼接起来合而为一,目的当然只能是为了欺骗田东华。在紧锣密鼓积极备战的紧要关头,通过自己的「卧底」,将自己在历史上曾有一个「情敌」,以及这些「宿怨前仇」泄密给对方知道,赠送给对方一「可乘之机」,用意也是明显的。如果不是这样,那么林文龙就真是「办事儿不牢靠,说话又没谱儿,不知道搞砸过多少事儿了」,真的成了「Sucker」了。

  如今,侯龙涛叫林文龙「回头你找人查查那个什么刘纯儿,估计是查不着,应该是个假名儿,试试吧」,这同田东华「丫那搞了半天就搞出这么一个白痴的计划」的道理是一样的。后者是明知道杀不成侯龙涛,前者是明知道「查不着」这「刘纯儿」,侯龙涛也要装「白痴」,这就叫兵不厌诈,反正他一点儿也没吃亏,还倒赚了好几百万港币。

  审问沙弼,到「刘纯」这儿就断了线了,当然也就抓不住「石纯」与田东华合谋杀侯的「把柄」,但也表明「侯田大战」已经正式拉开战幕,双方也都心知肚明,再也不用掖着藏着的了。这是比对付「德外四虎」、杨立新、毛正毅、沈义与「龙二」、方杰与张富士夫、易峰与易峦、麦祖贤与麦祖德等等等等更加复杂、更加激烈、所以必定也会更加精彩的一场真正的大战,尤其是冯洁现已隆重登场,必将更加增加后《金鳞》的可读性。

  如果「石纯」是当年的那个「被逼的远走深圳」的「初三小痞子」,当他被问到「石先生认识林文龙吗?」时,「脸上露出了迷茫的表情」则是真实的,因为他并不认识林文龙,但是这并不等于就可以说林文龙的「卧底」身份一定就是「已经暴露」,因为仍然有可能是侯龙涛在逼走了「初三小痞子」之后,在另外的事情上又「把七哥逼得走投无路,要远下广东」。 以上内容来自hlib.cc。更多中文H小说尽在hlib.cc。

  找到了「初三小痞子」却没有找到「七哥」,这是「平头」私家侦探在工作中弄错了目标方向所造成的。但是此后的石纯是田东华的人,而不会是侯龙涛的人,则是可以确认的。

  如果「石纯」就是当年的那个被「逼得走投无路,要远下广东」的「自己的哥们」——「七哥」,那么当被问到「石先生认识林文龙吗?」时,「脸上露出了迷茫的表情」,要假装出来也是毫不为难的,玩不来这么点儿小把戏,怎么配当「卧底」?

  其「理由」也很容易圆得天衣无缝:「田先生约我出来不是说要问任婧瑶的事吗,怎么又扯到林文龙了呢?」对于七哥的「石纯」来说,「老八」的林文龙是「兄弟」,任婧瑶是弃之敝屣的「女人」,在这要紧当口上来点儿「迷茫的表情」,反诘一下田东华,逼迫他说清楚为什么你要问我「认识林文龙吗?」的道理,那就叫「演技」!

  但是,光凭这一点,仍然不能说明这一个七哥「石纯」,在会面之后是不是会因为两百万美金而帮田东华的,还是本来就是侯龙涛为吊大鱼而放的一根「长线」。

  请列位看官再仔细一点儿,在我说的「置信度应为百分之百」的P16「黑帮火并」中的那段倒叙中,Monkey可曾提到那个在高一时追过任婧瑶的侯龙涛的「自己的哥们」——林文龙所说的「七哥」后来的去向!

  没有!

  所谓「三个月后,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法子,联合了大哥和六哥,愣是把七哥逼得走投无路,要远下广东」的「信息」,全书至今(P198)仅见于P83「忠诚测试」中,林文龙在情绪激愤之下向田东华泄露的这段「历史」这唯一的一处「出处」,即便是再加上「田东华突然想起他们几个在聊天儿的时候确实说过这么一档子事儿,只是并没有明确的说那个男人是谁,而且言语中还颇有鄙夷的味道」,作为读者的你,能相信林文龙主动向田东华泄露的这些「信息」,和「他们几个在聊天儿的时候确实说过这么一档子事儿」,果真就是真正的历史事实吗?

  我是不敢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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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讨论:石纯是侯龙涛的人,还是田东华的人?

  注意:《金鳞杂谈》系由Interna原创,全部都始发于「我不知道中文论坛/ 藏经阁/ 金鳞俱乐部」

  

           金鳞杂谈之四十三 六谈冯洁

  六谈冯洁。

  谈谈冯洁的「色情」。

  Monkey算得是很理智的了!

  《金鳞》至今一百九十九章,写了这么多的女人,写了这么多的很「色情」的性事内容,却始终坚持着没有把哪一个女人写成许多色情小说中所谓「人尽可夫」的「荡妇淫娃」,这表现出作者对于女性的人格、身体与性别的尊重,以及对于心智健全的成年人就像衣食住行一样不可或缺的性事活动的理智态度,这就很值得我们读者学习。 以上内容来自hlib.cc。更多中文H小说尽在hlib.cc。

  冯洁生育过一男一女,自然同张国勋曾经有过正常意义的性事活动,然而由于从来没有建立起过真正意义的爱情(在P142中,「冯洁对侯龙涛不可忘怀了,那是自己生命中第一次感到被爱……」),她以前所经历过的那种「性事活动」以及生儿育女,只能说是尽了「合法妻子」的床笫义务以及「张家媳妇」的生育义务而已。

  她同张国勋的婚姻,堪称为是「利益婚姻」的典型形态之一,属于真正意义的「无爱婚姻」。近六年来,在二十多年没有爱情的基础上,在「合法婚姻」的帷幕内,更遭到张国勋在事实上的遗弃,一直生活在无爱无性的痛苦之中,「合法婚姻」终于蜕变成为名副其实的「死亡婚姻」,「她把自己的婚姻当成Nothing,她的婚姻在事实上就是Nothing。(P198)」

  我们若要在这儿谈「色情」,就只谈「色情」本身,就只谈「色情」的本质意义,不必谈由「色情」而衍生出来的高尚、卑劣或是有关「性」的违法犯罪。

  这就譬如说我们谈「赚钱」,就只谈「赚钱」本身,只谈「赚钱」的经验与规则,不谈因「赚钱」而衍生出的投机、捐献、挥霍、贿赂、欺诈、抢劫或是各种经济领域里的违法犯罪。银行里有许多钱,有人去抢银行了,这不是钱的错,也不是因为银行里钱多才惹的祸。我们谈「赚钱」,目的也并不是要「诱发」或「导致」人们都去抢银行。我以为,这个道理其实是非常通俗易懂的,真正想不明白,为什么有个别人却总也想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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