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心,大抵是在二十年前来到这个修仙世界的吧。一出世,便被父母抛弃,载着婴儿的襁褓漂流而下,被一和尚捡到。和尚姓什么,名什么,我不清楚,我现在的名字不是他取的,也未曾见过他,把襁褓托付于我现在的师傅...
本章没有你们想看的
然而你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十有八九已经看完了吧
第二章大意了,还以为是类似本章说那些放在后面的
色色好难写!
第一人称的色色更难写!
难难难!
难难难难难难难难难难难难难难难难难难难难难难难难难!
因为断断续续写的,可能有些bug,也可能有些我认为不是bug的你们认为是bug。
先明确些吧,本书叫所谓修仙而不是林心儿的淫荡修仙。有些内容写的直接些了,就放分页了,不看也不影响。
第二,为了我的清净,事先声明这是第一人称,你之所见都是主角一人的主观。这个手法通常在推理小说中使用,我第一次见是在原本叫丧眼人偶的小说,因为判断编辑的性别失误导致我完全没有把案件联系起来,所以很有意思。特意模糊某种信息达至某种效果。虽然我太菜了而显得拙略。(不是指第一人称,别搞错了)
第三,承接第二点的,本书要写什么简介说了一半,“理由”。
希望各位阅读愉快!
阅——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