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学作者禁止在文区外使用评分权限

2014年11月26日00:003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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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些配置上的问题,不太容易限制‘文学作者’评分权限的使用范围。但这里明确一下,给作者的这个权限,主要用于奖励针对自己作者区主题回帖的读者,如果用在文区范围内的其他主题也可以,绝对不可以出文区。在文区外使用评分权限,第一次会被警告,如果出现第二次,则立刻删号。论坛给予大家的权限,是希望大家用在应该用的地方,恳请作者们谨记。

 请问一下:文区指的范围是多大呢?作者、原创、评论、交流、征文、会宾是肯定的了,那可不可以在雅韵斋、尽言楼等版块使用呢?

 电子书区和书斋,都是文区管辖。可以。

 记下了,谢谢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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