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的第一次,我爱上了坐台小姐】 (已整理) [龙凤呈祥阅] - 2

2009年03月24日16:226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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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mannvzi 于 2009-3-24 12:03 发表

 总体上,本短篇故事虽平铺直叙,文采平淡,可还算流畅。对一个大三处男混迹歌厅想破处的经历,能够较为完整地记叙下来。故事显得真实而可信,现实中的狎妓,就是如此简单!其实,作者年轻稚嫩,对一个习惯于风月场所 ... 谢谢老前辈指正,对您指出的标点符号问题我会改正。    我要说但是了。    但是:    1.“门清”是俗语,有两种意思,第一种用在麻将桌上,第二种的意思是“对某行很清楚,对某处很了解”,我的意思是“朋友对开发区门清,对这里的风月场所了如指掌”    2.我随后要了4瓶青岛(缺“啤酒”)  这属于吹毛求疵,我说青岛,会有人不懂吗,难道我还得说“我吃着德芙巧克力”“我骑着捷安特自行车”“我在天安门广场看升旗” 这没关系的嘛          3.她这时竟然也忘情的(地)和我吻了起来    这也不存在问题,有一个规定让你看,我来转一个片段,内容如下:    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室一九八四年一月公布了《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下称《提要》)。这个《提要》代替已经通行近三十年的《暂拟汉教学语法系统》。《提要》的体系和说明比《暂拟汉教学语法系统》来得清楚和易於把握。     其中谈到“的”和“地”的分工时说:“这里不区分“的”“地”,都用“的”。过去曾经不分,并未引起混乱,而通行的分写办法在教学上不无困难,事实上也确有疑难情况,所以根据许多教师的建议,提倡不分。但是目前报刊文章和许多著作中大都是分写的(虽然分得不妥当的屡见不鲜),因此不作硬性规定,愿意分写的尽管分写,只要分得对就行(定语用“的”,状语用“地”)。” 至于“得”,还没有见到或听到有与其它助词合并的消息。

     另外,彼时彼刻彼情彼景,就是现在我自己回想,感觉都不一样了,我只是在狎妓后来到论坛记下当时的心情,其中味道,过了一段时间,换了一个人,去评论,都是不一样的答案。 至于她对我,谁都说不清,可我对她,至少当时,真的动情了。我还很嫩,对很多想不通的问题,懒得去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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