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见小说《哈弥野史》研究 陈益源
一、《哈弥野史》正名
本文所要研究的稀见小说《哈弥野史》,过去长期以来都被称作《哈密野史》。这是因为日本早稻田大学泽田瑞穗教授在他的《小说娱目钞》一文中,最早提到: 《新刊哈密野史》五卷五回,题作“东岳道人编演” ,抄本二册。于北京隆福寺街一书肆中购得,该书在常见的小说书目中未见有著录。① 既然原藏者明言该部孤本小说是叫《哈密野史》,又能简述内容概要,推测它可能是影射西域哈密国及其邻邦土鲁番历史事件的明代小说,学界也就不疑有他,辗转引述(2),并且期待哪天能够一睹这部孤本小说《哈密野史》的庐山真面目。 后来,泽田瑞穗教授“风陵书屋”的旧藏书,移归早稻田大学图书馆,成立了“风陵文库”,并有《风陵文库目录》编辑出版。然而,我们从目录索引中却找不到《哈密野史》的踪迹,只在集部小说类看到有一《哈弥野史》的著录: 《新刊哈弥野史》五卷五回 [清)•东岳道人编演 钞本 二册③ 显而易见的是,《风陵文库目录》里的这部清代小说《新刊哈弥野史》,跟《小说娱目钞》所言疑似明人作品的《新刊哈密野史》,必是同一著作无疑。 如今,我们讨论泽田瑞穗教授1940—1944年间在北京购归东洋的这部稀见小说,首先应该以原书(目录、正文) 《哈弥野史》的题名为准,而放弃《哈密野史》的旧称才是。 至于《哈弥野史》的内容、成书年代,我们也得直接利用《哈弥野史》的原文来进行考证,以免继续以讹传讹。
二、《哈弥野史》的内容
关于《哈弥野史》的内容,泽田瑞穗《小说娱目钞》曾述其概要如下: 渤海之东九千七百余里处有个国家叫“人皮国”,国王哈密大王召集群臣,告知众人要选取美女立为西宫之意。北法司的大臣木见景,原是娼妓所生,出身低贱,与妻丁夫人生有五女,其第三女年方十八,性极淫,与家僮志儿密通。木见景夫妇对此女穷于处置,却遇到哈密王选妃的大好机会,就将自己的女儿向大王推荐,被选为王妃。自此以后,哈密王与西宫木妃、东宫忠妃耽於淫乐,不问国事,失去民心。邻国的刁鼠国国王刁三宝见有机可乘,命武将野尔旦为帅,率兵三万来攻人皮国,破其城,掳获哈密王,并将其流放至仙乐国。哈密王历尽苦辛,中途遁归,变装潜入京城,斩杀敌王刁三宝,报仇雪恨。二年后,二妃各生一子,忠妃之子封三奇王,木妃之子封四奇王。木妃之父木见景以外戚封为太史。为了使四奇王嗣王位,木见景起毒心图谋杀害忠妃之子三奇王。阴谋败露,被流放至三万里外的西域。④ 泽田瑞穗教授所言以及据之转引者,除了错将“哈弥王”写成“哈密王”、“四生王”写成“四奇王”之外,情节简介大体无误。不过,由於《小说娱目钞》未引出小说五回的目录,转引者又未见原书,因此曾将泽田所谓“在哈密王宫内淫乐的描述方面,颇涉狈猥亵,并且在这种描写上费了相当的篇幅”⑤,理解成“本书不是写历史,而是以很大篇幅写宫内的淫乐,重点是艳情”⑥,或说“此书重在描写宫中淫乐”⑦,其实这样的认知并不完全符合实情。 按《哈弥野史》钞本五卷,每卷一回,共五回,前二回线装为第一册,后三回为第二册,缺扉页,目录首行作“新刊哈弥野史卷一”(“卷一”二字是衍文),次行署“东岳道人编演”, 下接五回的回目: 第一回 人皮国哈弥登殿 青衣妃承恩掌宫 第二回 北法司献女见驾 青衣女闺门败露 第三回 青衣妃忍痛得宠 哈弥王见色迷性 第四回 哈弥满形回国玉 寅夜进宫杀刁王 第五回 木太史得权致富 害王子欲夺正宫 本书抄手水平不高,俗字、错字连篇,第一回下半“青衣妃承恩掌宫”与第二回下半“青衣女闺门败露”抄颠倒了,第四回“满形”、“国玉”、“寅夜”则是“潜形”、“国土”、“夤夜”的笔误。同样的讹误,亦见于正文。正文半叶7行,每行15字。 各回长短不一,第一回约1700字,第二回约2400字,第三回约2700字,第四回约800字,第五回约900字,总共约8500字。其中描述哈弥王宫内淫乐的猥亵文字,集中在第二回下半哈弥王与木妃的新婚之夜,以及哈弥王淫兴未消转往东宫忠妃身上泄欲,和第三回上半哈弥王与木妃翌日白昼宣淫的部分,合计有1400字左右,约占全书六分之一的篇幅。 六分之一的篇幅不能算低,可是要说《哈弥野史》的重点只在这些宫中淫乐,那倒不尽然。细看小说内容,我们不难发现第一回交代木妃进宫之前与家僮志儿的奸情,第三回讲述刁鼠国国王刁三宝征伐哈弥王的经过,第四回描写哈弥王返国挖食刁三宝心肝报仇雪恨的画面,第五回说到木见景毒害三奇王未遂被发配充军的事件,这些情节也都是《哈弥野史》书中的其他重点。 可惜的是,《哈弥野史》的诸多重点并未做到浑然一体的融合,它所呈现出来的内容,结构松垮,焦点分散,人物性格既不统一(如木妃入宫前后判若两人),故事主旨也不明确(哈弥王原本罪有应得,却让刁三宝遭到报应),结局甚至有些潦草(疑有缺文,或有下集,亦未可知)。泽田瑞穗教授和转引诸家,对它评价都不高,是有道理的。
三、《哈弥野史》的成书年代
泽田瑞穗教授虽然认为《哈弥野史》 “这部小说也并非大作,无详考年代的必要”,不过他仍从题材的选择,做出了“作品的年代推测为明代”的判断,他主要的根据是:哈密为西域维吾尔族地区的一个王国,明永乐二年被册封为忠顺王,此后直至万历年间都年年向明朝进贡。其简史载于《明史》卷三二九的西域传。与邻国土鲁番之间不断发生争战,景泰八年,土鲁番国王速擅阿力袭侵哈密城,掳其王母,夺其金印,以忠顺王的孙女为妾,并占领其国土,此后两国之间战争不绝。小说是否反映了这一事件,尚难以作出结论。然而小说写明了哈密国在渤海之东九千七百里等事,或许确实写的是哈密国的事件。⑧ 按《明史》卷三二九《西域一•哈密卫》载:“土鲁番速擅阿力乘机袭破其城,执王母,夺金印。以忠顺王孙女为妾,据守其地。”时间是在明宪宗成化八年(1472),而非明景帝景泰八年(1457)。当年哈密忠顺王已死,无子,王母温答失里主国事,土鲁番速擅阿力遂趁“国中政令无所出”之际,出兵攻掠,久占哈密⑨。这段哈密土鲁番史实,和人皮国哈弥王“耽、于淫乐,不问国事,失去民心”,而被毗邻的刁鼠国刁三宝乘机攻破,“并将其流放至仙乐国”的小说情节,其实是差异甚大的。小说开卷明明是讲“人皮国在渤海之东九干七百余里”,结尾又说木见景因谋害王子而遭“治充军三万余里地名叫西域国,”怎么会是写哈密国的事件”呢? 实际上,《哈弥野史》这部小说是虚构的,人皮国哈弥王不是哈密国忠顺王,刁鼠国刁三宝亦非土鲁番速擅阿力,它既不是写“哈密国的事件”,也不太可能是明代的作品,理由有二。其一,《哈弥野史》书中未提及任何时代,但有一处似可做为探索成书年代的线索。此一线索见于第二回,该回末尾言及哈弥王、木妃新婚行房: 国王说:“脱光了衣服罢。”木妃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