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灰暗,破败的墙上不适掉下沙土,再一次回到了这满是尘土的家,灰黄的白炽灯贪婪的吸吮着已经开了胶的电线,妄图吸干他最后一点电量。今天也是一无所获。我疲惫的甩开身上的沙子,用尾巴扫开床单上的浮尘,用破烂的锁头锁上了吱呀作响的老木门,从柜子上拿出一只陶碗,用装着泛黄雨水的水桶倒上半碗,妄图滋润早已干涸的喉头。聊胜于无,却也好过没有。半碗喝罢,端碗凝视,不觉之中就入了神。这是他亲手做给我的,我很喜欢。他的手很笨,我却也不讨厌。朴实,平和。挺好的。我们只是众多生活在避难所的人们中的一员,朴实无华。我们每晚亲昵入眠,每日道别工作,就这么度过每天。
有一天,他不在了,就这么从我的生活中消失,无影无踪,却还不是无迹可寻。房间里都是他的痕迹,微微落着灰的实木书架上摆着他的爱书。他平时最爱看的就是有关异世界的小说,就算是再末日之后,也是这样。他和我说,他很喜欢故事里的主人公,他很羡慕这样的人生,付出总会有收获,好意总会有回报。简洁的人际关系,明晰的是非对错,最后在大家的帮助下实现自己的目标,自己的意义。我问他,你的生活的意义又是什么,他只是呆呆的摇摇他的棕熊脑袋,跟我说他不知道,说他脑子不太聪明,既处理不好人际关系,也不会像别人一样精于算计,只是空有一身蛮力。这种问题对他来说太难了。我故意刁难着他,轻轻摸着他的熊爪,继续询问着答案。他思索了一会,眉头紧皱,神情严肃,好像是真的在认真思考这个问题,接着给了我一个大大的熊抱,把我的头紧紧地埋在他的胸间。毛发间淡淡的汗味进入鼻子,我也并不讨厌。他轻轻的摸着我的头,让我忍不住发出呼噜声,他说,可能在末日之后,每一个能看到我笑容的清晨,就是支撑他继续走下去;他说,他的嘴很笨,不会说什么漂亮话,但是他从不为自己的所言所行而后悔,因为他所说的每一句话,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流露于真心;他说,他觉得自己很幸运,自己没有因为大地的巨变而失去我,每天还都有着生的希望;他说,他很自责,他自责自己不能够给我更好的生活,自责不能找到一份能让我没有牵挂的工作;他说,他很满足现在的生活,有我在他的身边,而且还有很多书看,就如他所看的一本书里所说的那样:“生活本身就是无边无际的大海,既充满众多混杂的漂流物,反复多变,暴怒无常,又总是充满着一派澄明和蔚蓝。人生实苦,但我们依旧能够翩翩起舞,在生活的缝隙中,看见微光。”所有的这些,凝聚在他这短短几十载的光阴